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被驳回,再重新注册依然没有克服驳回决定中的驳回理由的,仍然会被驳回,所以没必要再重新注册的。
可以考虑对商标标样进行更改,克服原驳回决定中的问题,作为新的商标进行注册,那么商标局会对该新商标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注册要求,符合要求的,则给予注册。
相关法条: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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