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申请大排查: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专利申请,被要求全部撤回

国知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重新明确了六种“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包括: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近期,很多专利同行、专利申请人反应接到了《非正常初步确认意见通知书》。

要么陈述不是“非正常”的理由,要么申请人主动撤回专利申请。

据不完全统计,这批专利中的大部分,近期也被下发了《非正常初步确认意见通知书》。

多地知识产权局已发函,要求排查“非正常申请”。

通报的对于核查要求很明确,也很一致,申请人、代理机构都要担责:

1. 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

2. 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师针对每件被通报专利申请,提交情况说明及整改结果报告

这一幕和2018年12的那次“非正常”专利申请大排查有点像。

那一轮,据估计大概有十余万的“非正常”专利被排查出来,并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