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监控非正常专利申请,目标直指“编专利”,个人申请疑成近期关注对象。

随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出台,以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日后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操作,也必然将是家常便饭。

近期,有同行反应,开始批量收到《审查业务专用函》。

首先,函中指出存在的行为,正是来自新办法确认的9种“非正常”行为之一。

此波收到《审查业务专用函》的专利申请,主要来自个人申请人。

而涉及的专利申请类型,从已公开的发明,到新提交的实用新型,都有...从网络上流传的多份专用函内容来看,此波被认定的非正常申请,均包含下述两条情形的至少一条。

而这两条的实质,都是“编专利”。

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

其中“编造、伪造或变造”主要指编造、伪造不存在的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技术效果等行为;或者对已有技术或设计方案加以修改变造后,夸大其效果,但实际无法实现该效果的行为。

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数量或内容明显超出了申请人、发明人的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

近期还有一张“搜集专职编写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线索”截图,在圈内流传。留的联系电话,疑似安徽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所以,这一波排查的目标,直指“编专利”的情形!只不过目前还有两个问题未解。

1. 为啥排查非正常,如今不发《通知书》了,而发《审查业务专用函》了?两种文书本质上都是一种行政告知行为,似乎也都不能行政复议;感觉不到二者明显的差别,甚至感觉之前的《通知书》,反而更正式一些。

2. 15天内的答复成功率有多高?这个问题最为实际,答还是撤回,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