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费减条件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专利费减条件是什么
《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减缴条件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减缴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更多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费减条件 的内容,可以咨询 企服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