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地理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有什么,地理商标的价值较大,可以较大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所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去注册地理商标。那么申请地理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有什么?
申请地理商标注册申请地理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有什么?
1、《商标注册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全好知产)
常常有人问小编,商标注不注册前后有什么区别?我一下子就呆住了。车上不上牌照有什么区别?孩子上不上户口有什么区别?办不办房产证结婚证准生证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得很!
具体细节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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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即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2就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而言:
1)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种。
2)两种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专有使用权,而对有一定影响未注册商标仅赋予其优先注册权。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者,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其始终处于一种无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要想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标,最好将其进行注册。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上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
(好听企服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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