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如果想最大限度的利用著作权获得利益,一般有两种方式。那么这两种方式是什么?各自有哪些特点?接下来由一休小编给大家解答。
一、权利的转让
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法定有效期内转移给他人。
1、转让的特点:
(1)转让的对象仅限著作权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标的作多种选择(内容)
二、权利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1、许可使用的特点: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
(3)专有许可和一般许可使用
专有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有权根据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但要求保护的权利仅限于许可使用合同中被许可人所享有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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