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专利是有保护期限的,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那么,为了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专利权当年开始缴纳年费。这个规定看起来很简单,具体如何交纳,交纳多少年费,很多人都还是不太清楚的。
那么,一起了解一下缴纳专利年费时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专利年费的缴纳
《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被授权后去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你就应该缴纳当年的年费,否则你就的登记就等于无效。而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可是会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而后续的每年的年费缴纳,则在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二、专利年费如何收费
《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 2.2.1.1规定,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因此,缴纳年费的年度计算就是,比如你的专利申请日是2000年10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以此类推。
但是也要注意一个问题,虽然官方通知书中所缴纳的授权当年的年费的年度,但是有时候刚缴完办登费就需要交纳下年的年费,那是因为登记缴纳年费的年度跟申请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绝限是相关的。它的计算规则是这样的,就是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一般的计算规则是这样的:办登绝限的时间+5个月,如果小于办登绝限年度的申请日的年,月,日,则办登时应缴纳办登绝限年度-1年的年费;如果大于办登绝限年度的申请日的年,月,日,则办登时应缴纳办登绝限年度当年的年费。
比如,你专利申请日:2018年9月28日,办登绝限:2019年8月6日,那么你的办登绝限+5个月=2020年1月6日,该日期大于办登绝限年度的申请日,即2019年9月28日,所以办登需缴纳2019年度年费,即第2年;
又比如,你专利的申请日:2018年11月17日,办登绝限:2019年5月17日,那办登绝限+5个月=2019年10月17日,该日期小于办登绝限年度的申请日,即2019年11月17日,所以办登需缴纳2019-1=2018年度年费,即第1年。
另外,如果因为一些原因,申请人未在缴纳办登相关费用绝限前完成缴费,就会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此时,若仍希望你的专利能被授权,要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请求书》外,还需要补交相关费用以及缴纳1000元恢复费官费。这时候,可能就很接近下次缴纳年费的期限了,还是需要及时监控并缴纳年费。
三、专利年费的补缴
有些企业会有疑问,忘记缴纳年费,是不是就一定丧失专利权。
首先,只是暂时忘记是没影响,专利年费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到期1个月内去补缴年费,就不需要额外的滞纳金。
然后,忘记缴纳年会超过1个月开始就额外产生费用。
如果没有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因此,你缴纳的滞纳金为:
(1)超过规定缴纳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缴纳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缴纳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缴纳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缴纳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如果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就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2个月内,补缴专利年费、滞纳金和一定金额的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但如果连这个机会都放过的话,你的专利权就会彻底失效,而且无法再次恢复。
专利年费的减缴
在年费清单那里,我们能看到专利年费也是可以减价的。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三条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年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而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四条则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年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年费的70%。
(具体可见上面年费收费清单表)
四、费用少缴、多缴、重缴或错缴
有些人也会问了,如果缴纳的费用不正确的话,是否能退呢?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多缴、重缴的费用是可以留存在专利局系统中该案名下,用于抵扣下次年费。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剩余的费用不足以抵扣下次费用,需在绝限前补齐,否则也是会收到因未缴足年费而下发《缴费通知书》,产生额外的滞纳金。
另外,目前余款自动抵扣事项,只有同类型的费用可以自动抵扣,即如果是年费多缴或缴重,多余的费用可以自动抵扣下次年费。但如果是非年费项目的费用多缴,如意欲抵扣年费,则需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将费用转结抵扣为年费,待专利局审批通过后,才可抵扣。
以上是在缴纳专利年费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的介绍,也要监控好专利年费的缴纳,不然因为忘记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的丧失,那就得不偿失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