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食品类商标转让的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如今很多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行业优势,纷纷开始购买起商标,就拿方便食品类的商标来说,拥有商标的买家就比没有商标的买家更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但是想成功地进行商标转让,商家们也是需要做一些功课的,那么今天全好知产网就来给大家介绍方便食品类商标转让的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方便食品类商标转让的哪些注意事项方便食品类商标转让的哪些注意事项:
1.买家在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的地址把《受理通知书》邮寄给受让人,同时注册人也会收到一份抄送的《受理通知书》,所以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买卖双方要注意按时接收《受理通知书》;
2.商标转让的申请获得核准后,国家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把转让证明寄送给受让人,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受让人一定要注意及时收取转让证明;
3.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所以如果你是属于这种情况就不用在等商标局寄相关资料了;
4.商标受让人在填写申请书的类别是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去填,所以受让人应该提前了解国际分类类别都有哪些;
5.受让人在提供转让申请材料时,如果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就应该在提供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英文文件的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如果你的申请材料中有除中文外的语言就需要提前翻译好;
6.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7.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在取得核准转让通知书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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