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专利,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符合专利法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针对专利先发出相应的初步审查后结果通知书,专利初审后的通知书主要有三种,企服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专利初步审查后的结果及其处理
一、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通知书
其只是针对发明专利而言,在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审,就可以进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那么这个发明专利申请就会被获得临时保护,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发现有人使用这个发明申请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就可以向使用者发出告知函,并且可以要求实施该发明的使用者支付适当的费用;
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一般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来说的,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通知书,而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当核对授权文本,也就是核查授权所依据的文本是否与最后一次所提交的修改文本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提交意见陈述,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正;并且要把握住提出分案申请的最后时机,也就是在收到授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仍然是可以提出分案申请的;则根据上述,按照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在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薄上会登记专利权的授予,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专利权生效,但是申请人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相关费用的,会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三、驳回专利申请通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初步审查中发现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时,会发出补正或是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或补正的,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只有在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申请才会被驳回,但是申请人对专利申请驳回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以上便是专利初步审查后会收到的不同专利申请通知书,专利权人不管收到何种类型的通知书都应该及时答复,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