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 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 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 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 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盛阳小讲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
一、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 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专利权。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 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谁有权申请?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 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 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 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如境外权利人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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