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上升,全国各地每天都有数件专利向专利局提交申请,在某些情形下,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申请人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当出现这类情况时国知局会如何处理呢?企服快车为您解答。
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会如何处理?
在《专利法》第九条中,规定如下: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如果,极端情况下,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看完上述盛阳小编的解读,您是否对当出现不同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以上事项更说明了专利申请赶早不赶晚,越早申请专利,越早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保护。如果您有专利申请、专利检索查询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盛阳专利,盛阳专利—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158-2729-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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