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有明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规定中所指出的“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未被注册的商标。所以,这种商标即使通过了商标注册审核,也是可以予以撤销的。
那么,当遇到使用多年的商标名,被别人抢注了,我们要怎么应对呢?
1、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当被抢注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时,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2、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成功,该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或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3、商标无效宣告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4、花钱购买
若你使用多年的商标名不适合使用以上4条方案,那么只能花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不过一般涉及被抢注的商标,商标交易价格通常都不便宜,毕竟抢注者原本就是有所图的。
因我国的商标都是采取注册制度,对未注册的商标,保护力度有限,所以企服快车企服建议广大客户,自己的商标,越早注册越好,以免后期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困扰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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