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开注册商标提高注册成功率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会把商标中的文字、图形等分开审查,所以,组合商标在进行注册时只要有一个元素与其他的商标产生近似,就会被商标局驳回,在者,郑州商标注册前查询时会有3个月左右的盲查期,如果因为其中任何一个元素跟在先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这个商标也会被整体认定为近似商标,从而被驳回,不能通过审查,这就大大降低了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分开注册商标使用更方便商标分开申请的好处之一就是使用起来非常灵活方便。
根据规定,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证书上的图样使用,不得随意更改。
若商标是组合注册的,则使用的时候只能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若擅自改变商标使用形态的话,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一经发现,轻者予以处罚,重者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若把商标的每个元素分开来注册的,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拆分也可以合并,位置也可以随意变动,非常方便灵活。
3、分开注册商标可以节省注册时间从商标开始申请到商标注册成功,即便顺利,最快也要一年时间左右,如果在实质审查时被驳回或者公告期被人提异议的话,拿到注册证的时间会更长。
商标在审查的过程中是每个元素分开审查的,如果组合起来注册商标,会无形当中增加了审查时间,若分开注册,商标的每个元素审核完就会进入下一流程,大大缩短了注册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商标使用者出于成本考虑,且短期内不打算更改商标,则可以选择组合注册商标,但如果出于企业长远的品牌考虑,还是建议企业把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分开注册,既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缩短申请时间,企业使用起来也灵活方便,便于企业宣传。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那么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
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标就会被视为郑州商标注册无效,不予准注册。
2、商标异议答辩时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
商标异议资料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3、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4、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5、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专利挖掘听起来很专业,实际上确实专利挖掘的过程确实是很专业,优秀的专利挖掘不仅可以让代理人快速准确的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通过精巧设计达到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最优化,从而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充分、有效的保护,专利挖掘的基本操作思想要从以下这些选取切入点和重点。
1、从现有技术对比出发,聚焦差异和贡献进行专利挖掘。
大凡专利技术,往往离不开现有技术的支撑,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其根本就在于要求该技术创新现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贡献,可见,在专利挖掘中,一定要立足于现有技术,找出创新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并聚焦此差异,确定技术创新方案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
2、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高度指导专利挖掘,专利挖掘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只有从技术创新项目所属产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相对宏观的整体观察,才能明显提升专利挖掘的整体层次,既考虑技术创新点本身,又考虑到技术创新点在产业链,技术链上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真正做到“见树又见林”。
3、从培育完善专利组合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专利挖掘并不仅是对散落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之中、具有实质性技术贡献的孤立技术点的挖掘,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充分的挖掘,培育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专利组合。
对于其技术创新点,应当区分主次层次,要分清楚那些技术创新点是核心技术,那些技术创新点是基础性技术、哪些技术创新点是外围技术,进而确定每一件专利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分清核心专利、基础专利和外围专利,以便在后续的专利维护和管理中制定不同策略进行有效管理,甚至作为重要的专利资产进行管理。
4、在专利挖掘过程中注重专利风险的早起识别,非常重要的好处是,企业可以及早调整技术方案、改变技术方向或者采取替代技术手段,既能减少技术研发的沉没成本,又能节省技术研发的宝贵时间,还能对企业无法规避的专利风险能够及早采取措施,抓住一切可能的机遇窗口适时进行妥善应对。
以上是关于专利挖掘的基本操作思想要从以下这些选取切入点和重点分析,做好专利挖掘工作还能帮助申请人尽早识别专利风险,从而有机会尽早调整技术方案或方向,减少技术研发沉没成本的同时,规避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为了保护企业利益,树立品牌形象,许多企业开始重视郑州商标注册,以保证企业产品的特殊性和独特性。
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大多数企业都会申请自己的商标,但对于急需商标的企业来说,商标转让更能满足企业的需要。
由于商标转让更为便捷,具有一定的优势,商标转让的交易市场呈现出鱼龙混杂的局面。
知识产权认为,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交易时,应委托专业团队代理。
知识产权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商标局注册的专业代理机构。
成功代理了近千件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和著作权登记案件。
由于一些企业对商标转让的知识和过程知之甚少,对商标转让的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
知识产权编辑热情提醒大家,在商标转让中要注意以下三个误区。
1、商标转让不“快”受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专业知识的限制,一些企业相关人员认为,商标转让只需提交材料签字即可。
事实上,商标转让的过程略快于商标注册的过程,但并没有立即被接受。
一般情况下,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递交材料,并在1至3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然后6至9个月为转让批准期。
只有通过核准取得核准证书,商标转让才能正式完成。
事实上,在市场上一个月、一周、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的商标转让,只是提交转让材料的过程,通过公证确保受让人的合法使用权,以便尽快投入使用,当然这在理论上是不成功的,它不是真的“快”。
2、商标转让并非“无风险”“安全无风险”是吸引商标转让关注的又一“法宝”。
商标转让真的没有风险吗?我们知道,商标是分类注册的,转让的商标是否符合受让人的经营范围是一个风险因素;在转让过程中,商标局会重新核实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如果商标有问题,转让手续会比较麻烦,甚至失败;为了尽快投入使用,一些企业在转让过程中商标的使用已经开始,面临的考验也是一样的。
3、商标转让不“贵”“贵”是商标转让中最不应该提及的,因为它是商标转让从业者的利润来源之一,商标转让的成本也不贵,这就需要在价格之外多加考虑。
通过转让取得注册商标是一种可行的途径。
从时间上看,商标转让的优势大于商标注册,其短期的运作过程可以为企业运营节省时间和成本。
此外,商标转让的风险低于商标注册的风险。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失败会导致时间和金钱的损失,而商标转让的救济手段也较多,即使失败,也可以退还部分费用。
总之,企业需要认清商标转让的三个误区,才能正确认识商标转让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的商标转让代理公司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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