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大家都知道,商标申请的种类有很多种,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组合等商标,但这其中最容易搞错的就是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今天标妹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颜色组合商标的知识。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
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颜色组合商标的应用
颜色组合商标作为非传统商标,当注册使用在商品类别时,可以在商品的整个表面或部分位置使用颜色组合;在提供服务时,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来使用颜色。主要应用方式包括:
1、颜色组合商标覆盖于整个商品的表面。
2、颜色组合商标用于商品的部分特定位置。
3、颜色组合商标用于包装、装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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