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主要就是对他人著作权造成了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有所影响。
而著作权人出于维权的考虑,必然就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追究责任的时候,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这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如何的。
若是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是可以的。
解决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方法?
1、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之后达成和解协议。
2、也可以在第三人的协助之下,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侵犯著作权纠纷。
3、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有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若不愿意协商或者无法协商,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同时也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约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何企业都会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
商标是企业必不可少的一份子,但许多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都会选择进行版权登记,这又是为什么呢?
商标进行版权登记好处
1.商标申请是按类别的进行注册的,相应的保护也是按类别,您的商标暂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
3.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免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4.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
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
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材料提交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合肥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的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侵犯个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一、侵犯个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
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各地方会根据这一标准制定自己的具体数额标准。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贪污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贪污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贪污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000元)。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
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
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
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
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著作权和商标权都有一定的权益,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或者涉及到一些问题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一定的纠纷,冲突的情况下,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清楚应该怎么处理,您可以和的小编一起了解,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
1.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理解及法律体现。
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案件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在知识产权发生冲突时,保护在先存在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谁先取得权利就保护谁的先来先得;原则。
商标法对这一原则既有概括体现,又有具体体现。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同时,该法具体规定了在先权利人享有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
该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分别赋予了在先权利人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的异议权、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请求权、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自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的复审权或自收到通知三十日内的起诉权。
2.现有在先权利;的确定。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
3.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
对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中关于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视觉效果为标准,从两者图形的构图、线条、颜色、整体结构等方面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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