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接收被告北京纽曼公司的委托后,指派专利代理师仲伯煊作为代理人全程代理此案。

经过认真的技术比对,证据文件中的被证据保全的涉嫌侵权产品并不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案件于2021年8月17日开庭,仲伯煊以否定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抗辩。

在庭审中,仲伯煊对产品进行了现场技术比对,指出了涉案专利与涉嫌侵权产品存在多处明显不同,如:

涉案专利正面为音箱,而涉嫌侵权产品的正面为镜面,背面为音箱,而且各种零部件的布局完全不同,此外,涉嫌侵权产品通电后,镜面会有相应的文字显示。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此抗辩意见,于2021年9月下发了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所有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额由原告承担。

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