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网络世界真的是瞬息万变,稍微不关注热点话题就脱离年轻人的世界了。小编作为90后老腊肉刚搞清楚dbq、yxh、xswl这些00后的沟通暗号,这两天刷微博和抖音又发现一个看不懂的新词,“雨女无瓜”?
一个热词的空降,对于娱乐从业者来说自然是美滋滋,但对于商业人士也有一定可取之处。譬如说,一些追求时髦的企业家会将它用于商业宣传,而商标就成了网络热词最好的输出口。
小编作为知识产权从业者,还是凭着职业性去查看了一下“雨女无瓜”有没有被注册成商标!果不其然,热搜词还是一如既往的惹人注册!
当然玩笑过后,小编还是要说,虽然申请了39件,但是一件也没有通过,都在等待实质审查!通不通过另外说,其实这种抢注网络热词也不是件新鲜事了!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很早之前也发生过,像之前的“杭州发际线男孩”、“皮皮虾我们走”、“老铁”、“高富帅”、“好嗨哦”、“确认过眼神”等等。
今天,小编就从“雨女无瓜”出发 来窥探一下网络热词商标。
网络热词商标,顾名思义就是用当下流行的网络语言申请的商标。网络热词商标因包含着为社会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内容,当其与特定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时, 可以在商家宣传推广相关商品或服务时有效节约成本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推广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益于企业拓展市场。
虽说网络热词商标的应用好处多多,但使用不当也会适得其反,所以在其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01时效性
既然是网络热词,热度一定会受制于时间和事件的影响。网络热词的更新换代太快。一旦有新的热词出现,以前的旧词热度可能会被覆盖。所以网络热词商标的使用是具有时效性的。
02合法性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标不得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像“脑残”、“屌丝”等皆因内容夸大低俗都是不能予以使用的。所以网络热词商标使用还需要注意合法性,不是什么样的网络热词都能当商标使用。
03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重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词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
基于这三点,在小编方面看来大部分网络流行语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也并无任何实质性含义,对产品的销售不会有太大促进作用。
所以不用为了一时的热点去抢注网络热词,这样反而得不偿失。不如做好产品,踏踏实实运营品牌。如果您还没有自己的品牌商标,需要符合自身企业特质的可以选择企服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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