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部分栏次读取以前年度申报表自动生成,纳税人无法自行更改。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第 1 列“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 11 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 10 行往第 1 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
第 2 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 11 行填报表 A100000 第 19减20 行金额。
第 1 行至第 10 行填报以前年度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的填报方法
第 3 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 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第 4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5 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 5 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第 5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8 年”:同上。
第 6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10 年”:
同上。第 7 列“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不同年度情况选择。
第 8 列“当年亏损额”:填报纳税人各年度可弥补亏损额的合计金额。
第 9 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
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10.第 10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
第 1 行至第 10 行,当第 11 行第 2 列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的“当年境内所得额”大于0 时,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内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表 A100000 第 21 行填报本项金额。
第 11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
第 1 行至第 10 行,当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的,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外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
第 12 列“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 1 行至第 11 行,填报各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且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本列第 12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1 行的合计金额。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