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且受法律保护,版权人可以通过对版权转让实现作品的价值,但实际上版权反复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版权重复转让之后,到底该归谁所有?以下四川版权登记代理向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一、什么是版权重复转让纠纷?这里是说,版权人通过签订版权转让或独占许可使用合同,把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后,又跟其他第三方签订使用合同,重复转让或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相同的权利,从而造成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之间的著作权侵权或确权性争议的纠纷。
二、重复转让版权的归属?司法实践中,著作权重复转让引起的纠纷主要有在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有无过错两种情况。
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有过错的情况比较容易把握,一般直接确认前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有权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同物权一样,具有绝对排他性,排除任何人的侵犯,任何人都有责任不对他人的侵权行为进行干预。
如果不讨论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只要承认谁享有版权,就可以判定这种行为是有害的,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自然也不会例外。
由此,有关作品的使用应被判定为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停止。
以排除妨害、停止侵害为目的,承担恢复原状民事责任。
不必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前提。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也是常发生的事,因此,基于版权归属的认定,在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判停止使用或停止侵权。
三、版权重复使用责任的承担者。
版权所有人将著作权重复转让或专有许可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属侵权行为,属民事欺诈,应受法律禁止。
以前,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被认定享有著作权,之后,受让人作为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不需要对损失进行赔偿,也不需要对利润进行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在先的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提起诉讼,要求以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对其所受损失进行赔偿。
更多版权内容可上版权代理平台了解。
影视业一直是大众所不可或缺的一项娱乐项目,但因时代的进步,我国影视业在版权方面还是有诸多的问题,老生常谈的就是版权归属问题,起版权纠纷严重扰乱了版权市场,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影响着市场发展。
那针对影视侵权的版权纠纷问题,有哪些可以归类于影视版权纠纷中呢?跟着版权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
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
一般来说,委托方委托作者创作一部影视剧本时,在合同中约定剧本的内容、质量、创作、交货时间、付款条件、付款方式、金额等条款。
然而,由于剧本是一种文艺作品,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委派和作者很有可能不能在质量上达成一致,双方就会对账。
2、购买已有剧本引起的纠纷。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受让方由于各种原因,未按约定支付转让费,或转让的剧本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有可能引起许可合同纠纷。
3、调整合同纠纷。
一是创作者需与原作者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没有许可容易引发争议;
另企服快车面,原作者即使同意改编,也常常会提出一些非常特殊的改编要求,例如,不能改变原作品的主题和思想,但实际上,创作者很难完全遵从原作者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产生争议。
4、拍摄投资过程中的争议。
5、宣传发布阶段的争议。
侵犯著作权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一旦有这种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
1、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
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
3、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
4、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
5、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
6、侵害人获利多少。
7、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
8、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行政责任:
(1)警告。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
(3)没收非法所得。
(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5)罚款。
刑事责任:
1、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
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网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10、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与各省著作权局在著作权登记的问题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著作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受国家著作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