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下设的非独立核算职工食堂享受企业提供的补贴,每月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产品账面价值150元(不含税),市场价格200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3%。李会计做了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76
贷:库存商品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单位将自产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而根据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此,上述企业应按公允价值而不是成本价核算相关福利费用,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需要提醒的是,自产商品用于职工食堂,属于集体福利,不发生权属变化,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看并不需要视同销售,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注意进行纳税调整。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