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工资计入什么科目?在会计处理上,销售人员工资计入销售费用,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非本企业职工,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核算。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给销售人员的提成账务处理
新收入准则下引入了合同取得成本的概念,根据规定,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举例:A电梯公司销售团队取得B房地产企业新开发楼盘的电梯销售与安装合同。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B公司支付10%的定金;电梯运抵现场后,支付10%;剩余款项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保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后1年内支付。
根据A公司内部的销售提成制度,在收到第一笔定金后算合同正式生效,合同生效后就可以给销售团队计算业绩并计算提成。
假如在2021年销售提成共计算了20万元。
假设该电梯安装调试与验收预估时间是18个月。
假定A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
因电梯销售并不是其他商品一样简单,需要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才能移交“控制权”,所以给销售团队计算提成的时候,虽然,合同已经签订(取得),但是电梯公司会计上并不能马上就确认收入,因合同取得而发生的成本,就需要先归集后摊销。
因此,会计处理:
1.计提销售提成
借:合同取得成本 2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0万元
2.当企业确认电梯销售收入时
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20万元
贷:合同取得成本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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