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角度看,确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并测度研发强度是重要环节之一。按照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研发活动实行项目管理,企业的研发投入也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以计算。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之前,应准确判断其拟立项的研发活动是否符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以免没立项、错立项和瞎立项。
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具有3个特点:
①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②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③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
由于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关系重大,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应亲自组织研发立项工作。
1.应对备选研发项目进行分析判断看备选研发项目能否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确认为研发活动,判断方法可参照《工作指引 中列出的如下3种方法进行判断: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取得被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重点了解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投入资源(预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对备选研发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等分析,立项并填写研发情况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备选研发项目进行技术、时间、财务、人员等方面的分析,起草研发立项报告(会计人员主要参与和负责研发预算部分),由总经理会议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重大研发项目还应报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批准后,企业应正式下发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和披露。
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即RD表(近三年执行的活动按单一活动填报),如图所示。建议企业在申报时填写15-20个RD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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