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很多专利申请人都非常关心专利申请优惠政策,毕竟能有效减少相应的专利申请成本开支,因此对于专利申请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为专利申请人有必要深入了解。

在进行相关费用减免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

2.在相关核实过程中的审查费用减免;

3.专利年费的减免;

4.还有复审费用的减免。

根据财政部2018年4月发放的《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的专利收费优惠政策:

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

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不再缴纳的费用列举如下:

专利登记费:发明专利2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元。

公告印刷费:¥50元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其他类型的变更费还需缴纳)¥50元

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人民币500元

年费减缴期限延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具体可以少缴多少年费,下文将详细解读。

符合条件的,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享受费减减缓政策缴纳的可退回187.5元(85%减免)或者375元(70%减免);

●未享受费减减缓政策可退回1250元。

当然对于很多用户而言,在进行专利申请时所遇到的问题并不仅仅包含于在专利费用方面,更多的是在相关专利申请过程的部分环节不了解,为了更好的保护专利产品,当事人最好尽快提出专利申请,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