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张少春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就上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空间提问,楼继伟表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
(3月6日《新华网》)
自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居民税权意识的觉醒和不断增强,要求全面改革个人所得税和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强烈呼声从未停止过,即使到今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也没有停止。
但是,每一次个税改革都让老百姓非常的失望,除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层次减少和简单的提高起征点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有对个人所得税动大手术的改革措施。
财政部长楼继伟说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特别是他还举例说一个人一个月挣五千块钱,那么自己生活还不错,但是一个人挣五千块钱同时还要养一个孩子就很艰难。
作为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普通纳税人,我想说楼继伟的这句话也是广大老百姓的心声,老百姓更是非常懂得这个道理。
老百姓之所以一直强烈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老百姓一直呼吁个人所得税由以个人为征税单位改革为以家庭为征税单位,但是财政部、国税总局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最多回应说正在调研。
在这样一个现实情况下,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减轻普通劳动者税负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
事实上所有人都很清楚,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沦为“工薪所得税”,广大劳动者税负过重,从根本上说不是起征点太低,而是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制,分成11个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等。
而且,国家对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征办法,税率也不同,像工资薪酬实行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而很多富人主要收入来源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实行单一的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另企服快车面,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为征税单位,没有考虑到家庭的实际负担和生活状况,导致一些家庭负担特别重的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太重。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所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考虑民众意见,不能再让百姓失望,一定要达到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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