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批发、经营、零售酒类商品,需申办并取得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如果是进口酒类商品,还需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海关、特殊商品的许可(这里不加赘述),申请办理上海市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许可证,需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递交申请,下面简要介绍具体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
一、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什么是《酒类流通随附单》?
答:《酒类流通随附单》是酒类产品的“身份证”,它记载了酒类商品流通的详细信息,随附于酒类商品流通的全过程。
二、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酒类流通随附单》有什么作用?
答: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有利于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有利于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帮助消费者辨识正规渠道的酒类产品,安全放心消费。
三、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什么商品须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答:目前除啤酒以外其他所有酒类商品的流通都须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四、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酒类流通随附单》如何使用?
答:酒类批发单位(含酒类生产企业)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一货一单,单附货走,单货相符。酒类批发单位出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为一次性有效凭证,不得重复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和买卖。
五、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消费者如何利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消费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主动向酒类批发单位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消费者在购买零售的酒类商品时,应主动向酒类经营者查看《酒类流通随附单》。
六、申请酒类批发许可证问题,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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