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注册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务
一、发行可转换注册公司债券规定
1、申请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3、注册公司最近一期末的金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4、注册公司最近3个月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5、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6、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注册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8、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共预定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注册公司债券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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