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
1、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或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4、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6、产品研发报告;
7、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原辅料的来源及使用依据;
8、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9、生产工艺简图、详细说明及有关的研究资料;
10、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和起草说明以及原辅料的质量标准;
1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12、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3、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4、其它有助于产品审评的资料;
15、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2件。
二、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
1、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保健食品的中文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4、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产品研发报告;
7、产品配方(原、辅料原文及中文译本)及配方依据,原、辅料的来源及使用依据;
8、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9、生产工艺简图、详细说明(原文及中文译本)和有关的研究资料;
10、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原文及中文译本)和起草说明以及原辅料的质量标准;
1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12、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3、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4、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15、委托申报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1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1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17、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18、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并附中文译本;
19、其它有助于产品审评的资料;
20、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