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声音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终于尘埃落定,新一期的商标法草案中明确指出“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

而在同时增加了“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方式,开放商标注册电子申请,这些措施的出台使得商标注册行业的规范性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气味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据统计,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对声音商标做出立法方规定,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和欧盟地区,都已经将声音商标纳入立法。

诸如我们熟知的产品,特别是一些电子科技类产品,苹果手机铃声、诺基亚手机铃声这些都是有着鲜明声音特征的,而诺基亚和英特尔这些国际知名企业已经成功注册了声音商标。

很显然,声音商标被纳入立法范围内,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以商标注册为主的知识产权行业发展如火如荼,更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的重要性,除了传统的图文显示的商标,新立法的声音商标也给了更多企业展示自身品牌和形象的机会,而消费者除了在视觉上感受企业商标之外,也可以通过音来识别企业的产品,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好感度。

目前已有很多声音注册成功案例,例如苹果电脑开机声音,诺基亚之歌,米高梅公司“狮子吼”等。

声音注册商标是企业一种新的更有吸引力的营销手段,吸引了众多企业的眼球,希望声音商标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