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上当了!你可能进了个假“苹果店”。这些所谓的“苹果体验店”、“苹果专卖店”自行以苹果的标识装饰店面和门头,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
近日,成都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苹果公司授权代理人员,对新津图腾商圈4家“苹果手机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
查看商户证照、店内“苹果”标识使用以及相关产品配件是否假冒等情况。通过苹果官方网站查询,发现该4家专卖店均不属于“苹果官方直营店”、“苹果授权店”,也未取得“苹果”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
该4家店未经授权使用“苹果”商标标识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
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4家“‘苹果’手机专卖店”开展立案调查,并提示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违规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商圈,开一家“假”苹果手机店,这4位经营者也真是大聪明!
需要注意的是,正规苹果授权店需按照苹果的要求及商标规定,苹果LOGO比例和摆放的内容都有严格的指导要求:
不得在门店显著位置放置苹果LOGO,同时门店门头LOGO大小不得超过门店名称的二分之一。有人认为只有在店招显著位置标有“苹果专卖”、“苹果授权”、“苹果体验中心”字样才是正规店,但这恰恰是一个认知误区,事实上苹果店LOGO越大,那这家门店的问题越大。
如果还难以辨别真假苹果店,还可以直接打开苹果官网查询所在城市的直营店和授权店信息,凡是没有在官网显示的,均为未授权店。目前苹果在大陆只有42家店,称为Apple Store(直营店)。
不管消费者是通过线上渠道还是线下渠道购买商品,一定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同款商品。
如果发现所购商品可能是假冒商品,一定要及时向网购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对假货抱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山寨店”、“山寨货”等侵权违法行为必定会从严查处,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经营者则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就“傍名牌”,擅自使用他人品牌商标标识,侵占他人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店内销售的是确为该品牌正品,在未获得官方授权的情况下,这类销售行为也极有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不但要被判令及时拆除相关侵权标识、还要面临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另外,如在店铺内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除须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傍名牌”似乎稳赚不赔,但如果从长期看,这种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一朝被发现,多年经营和投入均将毁于一旦。
从企业长远发展看,还是得做自己的品牌,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效规避侵权风险的同时,通过认真运营或许就能打造出一个独一无二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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