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一直是大众目光的焦点,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名人商标”也是格外引人注目的。历史名人由于知名度很高,加上文化底蕴较深,因此其名字经常被人抢注成商标,老子躺枪!
老 子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代表作是《道德经》。
在商标局官网搜索“老子”,申请数量超过500次。
“老子头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
2012年1月,张某申请注册老子图像的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的“烧酒”等商品上。2016年12月,牡丹江白酒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作出裁定,认为张某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为纯图形商标,消费者容易将该商标与老子形象相对应,因此,注册在“开胃酒、烧酒”等商品上的老子图像商标,有损于宗教感情,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不良影响之情形,商评委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张某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将诉争商标注册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历史名人能否注册商标?
根据《规定》,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即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如果对象是历史名人,可否用其名字来注册商标呢?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通常来说,只要不带有歧视性或是不良影响,则申请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大,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名人”商标,核准的几率就相对较低。如果历史名人和商标创意紧密结合,获得核准的几率就大,当然,有些历史名人还需征得其后人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法中早已经明确了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活跃在当今政界的领导人以及已故的第一辈革命家、政治家的姓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不仅是法律的严格规定,更应是我们对先人的尊敬。
在知识产权高速发展的今天,历史名人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注册热点。换个角度来说,历史名人的故乡、或是有渊源的地方,更应该及时将商标注册下来,否则像“老子故里”“老子”这样的商标如果被别人先抢注,是非常可惜的。不过在注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所以,现在可别打着抢注名人姓名的歪主意了!出了事儿,人民法院可是不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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