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个领域都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出版业。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获取信息方式的改变,传统的出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现在能够利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阅读器等设备随时随地阅读和观看内容,这让电子书和网络剧等数字内容变得越来越受欢迎。
什么是网络出版?
网络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在网站为公众提供在线阅读、视频等原创数字化作品都需要办理网络出版。
那些企业需要申请网络出版?
做原创数字化作品、做网络游戏出版的企业,以及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将数字化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企业都需要办理网络出版。
范围主要包括:
1.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②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③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③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④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⑤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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