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戏的官方网站或登录页面上,大多数都会标记一个文网文许可证编号,以表明它是一家被批准从事文网文经营的公司。那么,如果一家网络游戏公司经营网络游戏而不取得文网文许可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网络游戏属于文网文活动,需要按规定办理《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1.2017年《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剧(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画等文网文产品;
(2)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音乐娱乐、游戏、表演剧(节)、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第九条第二款: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文网文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2.2017年《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废止)》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业务活动。
第六条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运营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以上两份文件将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业务活动定义为文网文活动。
同时,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相关公司需要申请《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二是未依法取得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经营网络游戏公司,发行网络游戏,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非法经营罪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只是文化部(已撤销)颁布的部门规定,不属于国家规定范畴。
其次,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只作出警告、罚款或者列入黑名单的处罚,没有附加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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