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开征的税种,其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环节主要集中在转让环节。这里根据税法法规和会计制度,分别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企业和销售旧房应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办法。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征税
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是否为国家所有。这是判断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之一。
(二)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的转让行为征税
即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是否发生转让。这是判断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之二。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
即是否从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转让行为中取得收入。这是判断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之三。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华侨、我国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等。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与计算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应按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适用税率)
或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系数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程序为: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内容见下表。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便是关于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你都学会了吗?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