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是一种信用的保证,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都会申请符合企业情况的认证项目,而认证一般有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情况,强制性认证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强制认证,而自愿认证则是企业根据情况自愿向第三方机构申请的认证。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下,很多企业行业都加入了互联网行业,今天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电子商务认证概念以及作用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商务认证的概念
1、认证的定义
认证,是指由有权威的机构或组织,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进行合格评定和证明的活动。
“认证”一词,单纯就字义而言,“认”是辨认、辨别:“证”是证明、证实。
因此,“认证”是指辨认,且加以证明的意思。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认证是一种信用的保证。
认证一般有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情况。
认证的对象,通常分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两种。
强制性认证,是按照国家法律强制进行的认证。
目前,“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官方认证”,属于我国的强制性认证。
自愿性认证,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消费者要求,自愿向第三方机构申请的认证。
目前,我国白愿性认证多是管理体系认证,也包括企业对未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所申请的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2、电子商务认证的定义
电子商务认证,是指由指定的可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身份、资格、产品、服务等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证明活动。
电子商务认证,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目的在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活动,例如,对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辨认、证明,从而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可靠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检验,以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秩序,维护参与方的权益、电子商务认证制于数字认证或电子认证的范围。
电子商务认证的作用
电子商务认证是针对电子商务而进行的,其作用主要是围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发挥的,主要是起证明、防止、促进和保护作用。
1、证明电子商务当事人身份、商品、服务等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
证明是认证的首要作用,电子商务认证在于证明电子商务当事人身份、产品、服务等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
作为电子商务而言,当事人身份的认证,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所谓身份认证,就是辨认并证明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身份,这是电子商务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注册,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对注册会员进行辨别、核实、确认等工作,包括对商家的营业执照、个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查、提交、拍照等技术性手段的处理活动。
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服务等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认证,也是电子商务证明性认证的重要内容,因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内容,应该符合国家的规定,包括交易商品、服务的范围,质量、安全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特定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都应该进行辨别和证明。
通过电子商务认证,来证明电子商务当事人身份、商品、服务等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对保证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防止欺诈和纠纷
通过电子商务认证,对参与者的身份进行班别,做出证明,是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进行注册登记会员的前提,从而保证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防止欺诈行为,身份的确定和核实,对于解决纠纷,提供了真实的依据。
3、促进信用机制的建立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商家和消费者互不见面,交易的进行,只凭借网络的工具,双方都会存在怀疑的心态,对于对方的身份、资质、商品、服务没有十足的把握。
如何使电子商务各方比较放心地进行交易,无分地信任对方,是一个不易解决的问题,电子认证的出现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 解决了电子商务参与者的顾虑,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促进信用机制的建立。
4、保护电子商务当事人的权益
认证以及电子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电子认证在电子商务交易前,以认证的形式确定当事人的身份、资格,确定商品、服务的质量、安全和等级,预防出现虚假信息。
在交易过程中,防止欺诈发生,解决纠纷,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秩序,从而保护电子商务参与者的权益。
我国电子商务认证起步较晚,但是,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近几年的迅猛发展,国家重视和推动电子商务立法的同时,对电子商务认证加大了鼓励和扶持的力度,使电子商务认证得以快速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NCA),是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2014年11 月4 日,国家认监委会正式启动了“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制度建设工作。
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首先针对电子商务 B2C 模式,集中开发《B2C 电子商务(商品类)交易管理认证技术规范(暂定名)》和《在线销售商电子商务(商品类)交易服务认证技术规范(暂定名》,并建立相关认证制度。
该认证制度的推出,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的合格评定机制,建立并传递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为电子商务活动中诸如在线销售方、平台方、消费者等相关方带来更完善的权益保护,提升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的品牌影响力,降低各方交易成本,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规范有序发展,并将积极推动全球电子商务认证认可技术发展与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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