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祥素)因认为电视维修网站侵犯了自己注册商标权,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将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是创维文字、图形商标的专用权人。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是从事电视机维修服务的公司,开办了开展电视机维修业务的网站。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诉至一审法院称,科贸公司未经许可,将涉案网站命名为“创维电视机维修中心”,网站上大量突出使用了自己的商标标识,网站上的公司新闻、行业动态、产品列表等多处显示的均是与“创维电视”有关的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使公众误认为维修中心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开办,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要求科贸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差旅费及公证费等共计4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科贸公司立即从网站上删除涉案侵权标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余元。科贸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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