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政府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目前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一般适用于动产质押,不能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
同时,《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及有关执行办法,由于出自不同部门,实施时间不一致,法律间缺乏统一协调性,给操作带来不便。
二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不完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项包含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由政府、律师、评估师、担保等机构提供价值评估、融资担保、质权处置等服务的平台。
目前这个服务平台还不完善,影响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处置,影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发展落后。
与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等机构比较,市场化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很缺乏。
目前,全国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能力的机构为数不多,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的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与实现都必须以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为基础。
建议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委建立评估规范和规则,在现行无形资产评估规则框架下,分别制定专利、商标、著作权价值评估指南和操作规范。
财政部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明确其相应法律责任,培育一批市场公信力高、评估价值市场认可度强的专业评估机构。
要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制度,鼓励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知识产权形成的无形资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往往因为其产业化过程投资周期长、风险大,价值不确定、变现难等因素,导致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投资合伙人望而却步,出现质押融资难、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建议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建立“专利风险补偿基金”,创新质押担保方式,有效控制风险,降低知识产权质押风险,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活动常态化、多元化健康开展。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适当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
建议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重点推进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等业务运营。
同时,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加强运营模式创新。
(原标题: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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