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所有人,也被称为商标所有人或商标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后续主体:

1.原始主体:

定义:原始主体是指在商标最初注册时即享有商标权的主体,通常指的是商标注册人。

条件:在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后续主体:

定义:后续主体是指通过商标权的转让、继承等方式,依法获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条件: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受让方在获得商标权后成为新的商标权所有人。

3.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这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商标所有人有权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4.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在中国,商标权的取得主要实行注册原则,即商标所有人通过申请商标注册并经国家商标局确认后获得商标专用权。

继受取得: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这通常发生在商标权的转让、继承等情况下。

总结来说,商标权所有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原始主体和后续主体。商标权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或转让其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