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为取得商标专用权,按法定手续向商标注册机关提出申请经商标注册机关审查,予以核准,授予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事实.它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法律形式.我国的商标注册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商标局.
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形式最早是由创先使用某个商品标志而获得的,即商标专用权属于首先使用人.这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一种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形式.直到十九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产经营者感到仅靠首先使用商标而自然建立商标专用权的办法不甚牢固,应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获得商标专用权才有可靠的基础.于是,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呼吁下,产生了商标注册形式.商标注册形式的建立,由首先使用商标获得专用权的形式就在世界各国被逐渐淘汰.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商标注册形式,我国也包括在其中.
商标是一种具有产权意义的标志,对其所有者来说,是一种宝贵的财产.为此,世界各国都建立起商标权保护制度,保护这种具有产权意义的标志,不受他人损害,也不允许出现混同.就世界各国商标法律制度看,基本上采用两种保护制度,一是使用制度,即仅根据对一项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即使不注册,商标所有人亦可取得商标权.这是一种承认商标权与商标使用同时产生效力的制度.二是注册制度,即由注册而获得商标专用权在我国,商标权的归属是依据申请注册的先后来确定的,谁先提出申请,谁就有可能获得商标权.因此,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必经程序,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国家通过商标注册形式,授予商标所有人拥有商标权,排除了其他企业、个人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这有利于注册人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便于商标登记主管机关确认和监督商标权与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企业或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商标权益与消费者的利益,制止企业间的不正当竟争,减少市场商标相互冲突的现象,稳定市场秩序繁荣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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