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然而,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结果:

(1)主动撤回: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5个月开始进入准备程序;有提前公布请求的,初审合格后就进入准备程序),不再公布,同时给予保密.

申请在公开前撤回,被视为该项申请自始不存在,如果在后申请存在,该在后申请成为唯一申请.

(2)视撤:申请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在三年内提出实审).如有正当理由,可以请求恢复权利.如果该项申请已经公开,对于发生在公开之前的在后申请,在先申请即已构成对在后申请的抵触,在后申请因此丧失新颖性,不能获得专利权.

(3)驳回申请:可以在3个月内要求复审.

(4)授权:授权后一些著录事项变更情况将不在专利证书上体现,但将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