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退出,实际上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客观要求,要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工作,进一步激发与释放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一,转变观念,树立新型商标品牌培育服务观.一是进一步强化"商标强县(市、区)"战略,深入推进"三名工程",以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商标品牌示范乡镇、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创建为引领,不断更新和深化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持续营造全社会关注商标品牌建设的工作氛围;
二是加强与专业机构在商标品牌方面的工作协作,如组织、聘请专业商标品牌顾问围绕企业品牌建设思路定位、商标疑难问题破析等内容开展宣讲,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服务和执行体系,不断引导和提升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的能力,培育打造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品牌.第二,正确定位,积极探索重点产业自主商标品牌建设.一是引导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申报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形成品牌规模效应,逐步形成特色小镇、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加快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大力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现代服务业开展商标注册,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通过商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三是扶持小微企业打造自主品牌,从产品生产、标准、管理、宣传、推广全方位帮助小微企业走商标品牌建设之路,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创新驱动,为商标品牌培育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一是深化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提升海外品牌扩张能力,提高产品知名度,赢得国际市场竞争主动权.二是对商标专用权采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双轨制,要将优质的服务寓于精准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法为企业商标品牌发展保驾企服快车;积极探索区域性商标品牌保护的分级联动机制,围绕区域内"三名"培育企业商标品牌及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为保护重点,加强双向联动协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商标品牌保护培育工作水平;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及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完善加大执法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有效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助力企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三是以更高的标准建立标准化的指导流程,引导企业自主、灵活地创造商标品牌文化,对著名商标认定标准中涉及企业商标品牌运行质量部分评价指标有效借鉴并积极探索加以规范,建立标准化的指导流程,引导企业自主、灵活运用在自我的商标品牌市场塑造实务中;通过可靠的行政指导,使企业更加务实,在不偏离国家商标品牌战略的总体框架下,更加客观自主地探寻出符合市场运行规则、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商标品牌运行方式且来自于市场的柔性评价,植根于市场,竞争于市场,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中打造企业自身的商标品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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