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驰名商标时我们还应当将其与知名品牌区别开来.目前,我国国内存在大量的知名品牌评选活动如"中国品牌产品"评选、"中国最有价值的品牌"评选、"中国企业500强"评选、"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评选,等等,各地还有一些地方著名品牌的评选.尽管这些品牌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信誉,但知名品牌不等于驰名商标,它没有对应的法律保护条款.这些品牌在保护时能否适用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条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岀判断.
在日常生活中,"品牌"使用的频率远比"驰名商标"要高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前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后者才是一个法律概念.从狭义的角度讲强势品牌可以等同于驰名商标.但一般地说品牌不完全囿于驰名商标,它是一个"全优"的概念,是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的综合标志,是在质量、款式、价格、服务、信誉市场占有份额对消费者提供忠实的服务与满足,也是企业科技实力、管理水平、营销水平的体现.有学者则指出,品牌是一个多义项的词.对于用户和消费者来说,那些知名度高、销量大、质量好的商品和服务是强势品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工商业团体、协会以及企业在谈到品牌时,大多与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商标管理部门在谈到品牌时大多与驰名商标联系在一起,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为强势品牌.企业推行强势品牌战略,应把商标问题上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实施创驰名商标战略是推行强势品牌战略的根本保障.21纪是强势品牌产品争夺天下的世纪.发展强勢品牌产品,实施强势品牌战略,是我国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发展我国民族工业、开拓国际市场、振兴我国经济的必由之路.而驰名商标的创制源于企业对驰名商标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又导源于企业的强势品牌战略意识和商标价值观念.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创立驰名商标的前提因素,特别是其中的商标竞争观念、商标国际化观念、商标保护观念更是与企业创立驰名商标的愿望息息相关.可以说,企业树立强势品牌战略意识与商标价值观念是创设驰名商标的前提,这方面的意识越浓,争创驰名商标的劲头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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