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如果获得了分红,就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准则是一直都不变的。
那是不是所有的股东获得了分红之后都必须缴纳这20%的个税呢?其实倒也不一定。根据相关规定,在这四种情况下股东在获得分红之后是可以不用缴纳个税的。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是哪四种情况,小编通过举例的方式一一进行说明:
第一种情况:小甲是甲公司的股东,小甲在2012年购买了购买了甲公司的股份,直到2014年,甲公司经营盈利了于是向股东小甲分红,这个时候小甲可以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甲公司是一个挂牌公司。什么是挂牌公司呢?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时候是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这个概念和上市公司的概念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只要是没有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挂牌公司。
相关规定很明确地说明了挂牌公司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可以免征分红个税。
第二种情况:小乙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东,他拥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也超过了一年。那么小乙同样也可以享受免征分红个税的优惠。
第三种情况:小丙是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经营一年也盈利了,但是丙公司盈利的资金是从投资基金项目来的,所以小丙最后获得的分红是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利润。
而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是可以不用缴纳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第四种情况:小丁是一个外国人,他投资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这个外商投资企业也盈利了,小丁也得到了分红,那么小丁作为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最后一种的外籍人员免征个税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外籍人员获得的股息、分红所得都可以享受免征个税的优惠。
具体的条件如下:
1、外企人员获得的分红必须是从外商投资企业拿到的股息红利所得,如果是其他企业,那不能享受。
2、外企人员持有海外股或B股时,获得的分红是从这两种股票中获得的话可以不用缴纳个税。
关于股东分红其实还有很多知识点,如果您想继续了解的话,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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