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现什么热点的事件以及一些网络热词,都会被有心之人抢先注册,比如之前爆火的刘畊宏以及之前19年刚开始的时候,“雷神山”,“火神山”等等这些热词,都被有心之人去到商标局抢先注册。
也还有之前的一个国外品牌新百伦,由于没有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没有进行相关的商标注册,让国内的公司抢先注册了“新百伦”的商标,导致真正的运动品牌“新百伦”,在中国不能以“新百伦”的商标进行宣传和销售。
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小企业,创立之初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等到做的小有名气了,想着去注册商标,但是发现自己经常使用的店铺名称或者是商品的名称已经被有心之人注册了商标了。
而且对方还告知自己以后不能再使用之前的店铺名称,可是店铺的名称是自己一直以来使用的,而且已经小有名气了,这个时候不能使用,损失重大,而且也不合理。
不仅仅是实体店的经营者会遇见这样的情况,网红明星的名字也可能会被抢注商标。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如果对方抢注了你经常使用的商标,并且已经经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公告了,那么就需要在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此前已经使用过申请注册的商标很多年,并且在业内小有名气。
如果国家商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并且已经发了商标证书了,那被抢注商标的人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但是申请撤销商标需要及时申请,如果时间过长的话商标局会觉得你是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如果对方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很有可能不会同意撤销商标的申请。
所以撤销的申请一定要及时,快速,而且需要把材料准备齐全,如果材料不齐全,也会拉长撤销的时间,时间成本很多时候也是耗不起的。
如果对方恶人先告状的话,说是你侵犯了他的商标。
那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使用这个商标是在申请注册人之前的。
各位老板应该需要有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如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规制,也有利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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