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尤其对于创作者来说,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就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护身符,基本上绝大多数的创作者都会有和著作权接触的时候,而一旦创作者因为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人产生纠纷的话,要维权的话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精力,而这样的成本往往会压倒很多想要维权的创作者。
比如有很多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都是让人震惊到下巴的,因为有时候明明受害人是作者本人,但因为种种原因作者本人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面对这种情况,小编认为虽然知识保护法的出现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但我们也应该学会如何使用这份法律来保护自己,不然的话即使有法律保护,最后也有可能只是一场空。
最近就有这样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案件原告为起点中文网,被告则是北京卿读科技有限公司和褚红生,产生纠纷的原因就是因为被告出版的“鬼吹灯前传”和“鬼吹灯外传”等一系列小说都带有“鬼吹灯”这三个字,而《鬼吹灯》和《鬼吹灯II》这些IP早在之前就已经被起点中文网买下了,所以被告这种行为存在侵权嫌疑。
现在起点中文网已经提起了诉讼,案件在12月9日开庭,结果如何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实际上因为鬼吹灯版权产生纠纷的案件并不是只有这一起,还有一起纠纷案件的主人公正是鬼吹灯IP原作者-天下霸唱和起点中文网。
起初天下霸唱发布鬼吹灯的章节就是在起点中文网站上,之后起点中文网花钱买下了鬼吹灯系列的版权,所以天下霸唱虽然是小说作者,但是却不是小说系列的版权拥有者,如果天下霸唱要继续创作和鬼吹灯IP有关的小说还需要和起点中文网进行商讨,需要得到起点中文网的同意。
正是因为版权问题,所以之后天下霸唱再创作和鬼吹灯有关的系列小说被翻拍时,就被起点中文网起诉了,案件最终结果是天下霸唱被判侵权,赔偿起点中文网90万元,而起点中文网当时买断天下霸唱的鬼吹灯IP版权仅仅只花费了10万元。
所以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现在大家的知识版权意识在上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但是相关法律依旧存在漏洞,作者的权益虽然得到了相应的保障,但是作者与资本之间不平等的现象依旧存在,这也是知识产权维护不足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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