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东京奥运会女子单人10米跳台决赛上,年仅14岁的奥运小将全红婵摘得跳水10米台金牌。五跳三次拿到96分满分,一跳95.70分几乎满分,最终,全红婵总分466.20摘得金牌。其碾压式夺冠迅速出圈!冠军热度也顺势蔓延到线下。
其实这是年仅14岁的全红婵首次参加奥运会,父母务农,8岁开始练习跳水,她曾笑言走上体育道路因为自己学习比较差,爱好吃辣条。可爱的性格迅速圈粉了大批网友。
在全红婵冠军后,全红婵的家乡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入夜以后村里车辆依然络绎不绝,不少主播甚至冒雨在全红婵家外直播。严重影响了生活的节奏,不过分打扰,就是最好的支持。
但是最近有网友发现“全红婵”名字被多家抢注商标,有20条“全红婵”商标正在申请中,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请人涉及5家企业以及4个人,最早的注册是在8月5日,也就是夺冠那天已经开始被人抢注了!
其实背后的原因不难猜测,大众目光聚集的背后,是大数据下的流量,现在的流量就代表着商机。
抢注商标成本低,回报高,所以注定有人盯着那些有商业价值的名称进行恶意抢注,一旦抢注成功就意味着高额回报。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擅自使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有可能构成对其姓名权的侵犯。
全红婵的碾压式的夺冠,是用自己的行动给青少年做出的表率,是一个很正能量的学习榜样。
我国《商标法》第32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全红婵名字被人抢注商标,这件事只能说是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这些人和公司明明知道用全红婵的名字抢注商标的行为是侵犯全红婵的合法权益。
所以社会商业人士,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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