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温饱。为了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人们越来越重视投资,合理购买基金产品。这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出现了。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要求;

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股东必须以现金出资,外方股东应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要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有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工作的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和岗位;

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监督、审计、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8.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基金公司经营范围:

1.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和咨询;参与创办投资型企业和管理型企业。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和担保,不得公开募集资金。

2.除上述范围外,还可以核实非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非证券业务;为其他投资企业或个人代理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或者担保。不要公开募捐。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和担保。不要公开募捐。投资性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但投资性企业所持股份未转让部分及其所投资的非上市企业上市后配股部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