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业被认为是互联网时代迅速崛起的产业之一。在软件企业财富大幅增加的同时,一些软件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让我们来谈谈哪些软件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范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16]49号),

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业务)为主营业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终结算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和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业务活动,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总销售(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业务)收入占终结算年度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和销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和销售(业务)收入占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和销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

5.主营业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6.有一个开发环境(如法律开发工具等。)适合软件开发;

7.终结算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2]27号),我国新设立的合格软件企业从2017年12月31日前的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优惠期,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

合格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购买的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期限可适当缩短,短期限可为2年(含2年)。

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税务总局公告第43号):

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实行审计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

2.软件企业总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总收入。

3.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的期限应连续计算,不得因亏损或其他原因中断。

除了“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外,在缴纳增值税时是否有相应的优惠待遇?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税率为17%(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增值税征收后,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将立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