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并没有结束。紧接着,“阿里恒大Alihengda”商标的申请人不服此决定,于2017年9月8日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了复审。平日里,我们提到“阿里”,或是“恒大”的字眼,联想到的通常就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一对应的关系。

在阿里和恒大提出的几件引证商标当中,有一件是1999年12月8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文字处理,市场分析,商业调查,商业专业咨询”等服务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名下的有效注册商标。

该引证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经宣传使用,在第35类商业专业咨询、商业信息、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服务上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并为中国相关公众所熟知。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均含有“阿里”,被异议商标已构成对引证商标的摹仿。被异议商标不当利用了阿里公司引证商标的市场声誉,易误导相关公众,致使阿里公司合法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形。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终,商评委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在此,名品小编也提醒大家,商标注册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经营的品牌长久发展,也能有力的阻止商品仿冒者,以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切身经济利益!若大家对于商标注册流程不太了解 ,可找企服快车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