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注重,而很多人会选择对自己的的专利进行保护,那么我们有几项专利呢,下面由企服快车未来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型实用专利申请时,专利权人拥有的几个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专利权人拥有的七个权利介绍: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

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3)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2)请求保护的权利。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何企服快车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4)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5)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

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

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

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事实上,专利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侵权的检索报告,是国家专利局的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判定和分析之后需要提交的一种书面报告。

专利侵权检索报告的内容要和专利侵权的行为相结合,对于被侵权人来说,这种检索报告也不是自己要提交的,总之,专利侵权检索报告的内容是比较复杂的。

以上便是由企服快车未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专利权人拥有的几项权利的内容介绍,若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和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