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税应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财会[2013]24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税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
非小微企业
案例:甲公司是非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古旧图书(免税)给乙公司,收到银行存款1万元,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请问会计做账如何处理?
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正确)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 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 452.99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1 452.99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452.99
小微企业
案例:甲公司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古旧图书(免税)给乙公司,收到银行存款1万元,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请问会计做账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 708.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91.2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291.26
贷:营业外收入 291.26
最后川哥发一个牢骚,其实,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微企业也应该把增值税免税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里的营业外收入并未包含增值税免税。因此,财政部的《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其实并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哎,无奈啊!
不过呢,话说回来,可以这么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约定的营业外收入本身就要比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外收入范围大一些,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目的就是让业务更简单便于操作,因此增值税免税纳入营业外收入也无可厚非,但是,即便是无可厚非,至少也应该改改小企业会计准则吧?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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